发布时间:
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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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及教职工: 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即将进行,根据中共安徽财经大学委员会前四轮巡察的情况反馈(安财党巡函[2023]16号),为消除学校财务领域廉洁风险隐患,确保财务决算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安徽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决定对个人借款进行全面清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借款清理范围 截止2023年8月31日全校教职工在校财务处有借款且没有办理核销手续的事项。 二、借款查询方式 暂付款(借款)查询:各位教职工可在财务信息综合平台[安徽财经大学智慧财务]→[数据查询中心]→[个人借款]→[个人借款情况]中核对本人借款情况。(有疑问请及时联系3171005,以财务数据为准)。 三、借款清理程序 1.因教学、科研等论文出版,差旅备用金、会议费、培训费等发生的借款,即日起请借款人务必于2023年12月10日之前到财务处,根据相关业务要求提供报账资料,完善报账手续,冲销个人借款。 2.因在读博时借工资、生活费、学费并已返校人员,请于2023年12月10日之前凭人事处相关证明材料到财务处办理冲销手续并一次性还清借款。 3.引进博士借购房补贴,在校已满服务期但其借购房补贴未冲销的个人借款,请及时联系人事处核实并于2023年12月15日之前办理冲销手续。 4.对于已办理退休的欠款人员,其欠款的清还由项目负责人(负责人不在的情况下由项目所在部门领导)通知或还款,通知后仍未归还者,由项目负责人到财务处说明情况,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进一步的催还措施。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请及时通知本单位借款人,借款人应对自己的借款情况进行核对(个人财务系统即可查阅),并在清理期间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2.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定,暂付款(借款)需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回款。对于长期不办理核销手续的,财务处将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规定。自清理借款截止之日(2023年12月21日)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结算所借款项的,暂停借款人所在单位相关经费或所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对于因借款人个人原因导致的长期欠款,人事处和财务处将视情况从借款人的工资中逐步予以扣还,直至结清为止。 3.对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或完成报账手续的事项,请写明详细原因,列出报账及还款计划,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于12月15日之前交财务处会计科(电话:3171005)。 请各位教职工根据文件要求尽快核对本人借款,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借款(暂付款)核销,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处理的,请以书面说明形式告知财务处。 联系人:会计科 李曼曼 0552-3171005 特此通知 安徽财经大学财务处 2023年11月24日
转账还款至: 账户名称:安徽财经大学 账号:130320221920000304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蚌埠财大支行 转账时请备注借款人信息,如“张某还版面费借款”、“张某还读博生活费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