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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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往来款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处将对未核销的借款、预借发票进行清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借款(暂付款)清理事项 请借款人对本人相关借款(暂付款)事项认真核对,除博士学费、购房补贴、安家费等以外借款,务必在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会计科办理借款(暂付款)核销手续,如确有特殊原因无法核销的,请以书面说明形式告知财务处。 二、预借发票清理事项 1.请各经办人及相关项目负责人核实已开票未到款的项目,12月15日前尽快办理回款和入账事宜。 2.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款的,请借票人协调对方单位尽快办结款项支付或将发票退回。 3.如已到账未认领的,请联系会计科或财务科查询并提供相关协议等材料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三、其他事项 1.暂付款(借款)查询:各位教职工可在[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综合查询]→[个人借款]→[个人借款情况]中核对借款。(有疑问请及时联系3171005、3169292,以财务数据为准) 2.注意事项: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安徽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规定,暂付款(借款)及预借发票需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回款。对于逾期长期不办理核销手续的,财务处将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暂停所在单位公用经费或所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并将视情况从借款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工资中扣款,直至扣回学款金额为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