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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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根据《安徽财经大学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要求,现就教职工暂借款催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个人可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综合查询系统-个人借款”查询欠款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财务处会计科(联系电话:3171005)。 2.对于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版面费、资料费、备用金、医药费、会费、零星采购、其他公务事项办理等临时性借款,在业务结束或取得报销凭据后尽快报账;对于国内外进修访学、攻读学位、博士购房应在学习结束或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协议条款执行完毕一个月内,报销清偿借款完毕。对于暂借发票的各类项目,尚未到账的,请借票人协调对方单位尽快办结款项支付;如已到账未认领的,请联系会计科或财务科查询并提供相关协议等材料办理款项入账手续。 3.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清偿欠款工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