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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教职工暂借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12     访问次数: 1097

各位教职工:

根据2018年度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整改要求,经2019611日党委常委会财务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学校将进行教职工暂借款清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未清偿暂借款的教职工暑假期间做好还款准备,开学后抓紧报账,还清借款。个人可登陆“财务处网站-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综合查询系统-个人借款”查询欠款信息,如有异议请联系财务处综合科。

二、对于会务费、培训费、差旅费、版面费、资料费、备用金、医药费、会费、零星采购、其他公务事项办理等临时性借款,须于10月31日前报销清偿借款完毕;对于国内外进修访学、攻读学位、博士购房应在学习结束或取得相关证书或相关协议条款执行完毕一个月内,报销清偿借款完毕。

三、确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清偿借款的,教职工个人应说明原因,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单位汇总后于11月30日前报送校财务处审核备查。

四、对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还清欠款的教职工,自2020年1月起从欠款教职工的工资津贴中分期扣回,直至还清欠款为止。

五、请各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教职工的清偿欠款工作。财务处联系人:陈默,电话:3176328。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人事处

            201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