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市税务局有关个税抵扣规定,本月起按照政策规定个税抵扣房储基数上限统一调整为1772.88(原2949.24)。因个税抵扣基数降低,6月、7月份部分教职工个税金额也相应增加,待本月按最新抵扣基数核算个税后,部分教职工需补交的个税,将会在8月、9月份工资中补扣(反映在工资表中的代扣项),请各位教职工注意查看。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