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8-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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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8]56号)的要求及日程安排,为方便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应退款项(校园卡余额、教材费)均退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 二、在款项结清前,请各位同学不要注销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以保证退款成功。 三、我处于 四、因银行卡提前销户退款不成功的同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2日上午10点后到东校财务处领取现金。 五、为了不影响正常毕业,请欠费的同学至一卡通网上缴费。
财务处 2018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