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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 助力科研环境再优化 安徽财经大学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发布时间: 2024-04-09     访问次数: 10

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的发票开具体验,经过与税务局的协调,我校自即日起全面采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简称“数电票”),彻底告别纸质发票。数电票与原有的纸质发票在法律效力与基本用途上保持一致,为教职工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开票方式。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数电票信息,实现高效、透明的发票管理。

一、数电票介绍

1.数电票是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数电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2.根据现行税收政策,部分公司提供数电票,支持正常报销/入账使用。

3.数电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具体版式如下:

A:数电(增值税专用发票)样式

B:数电(普通发票)样式

二、数电票的获取

1.数电(普通发票)与数电(专用发票)版式文件相同,无需邮寄,可选择手机号和邮箱发送。

2.客户如需纸质发票,可自行打印数电票,以数电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税收凭证的,无需要求在纸质打印件上加盖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修改规则

1.数电票不支持换开为电子发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

2.若数电(普通发票)已被填写的购方公司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和服务平台勾选入账,销售方将无权冲红此发票,故不支持换开/修改。需联系入账公司取消勾选/完成“红字确认单”确认后,重新申请换开/修改。

3.若数电(专用发票)被填写的购方公司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增值税发票综和服务平台抵扣勾选,销售方将无权冲红此发票,故不支持换开/修改。需联系入账公司发起红字确认单/完成“红字确认单”确认后,重新申请换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