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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毕业生离校退款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11     访问次数: 983

各院(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派遣离校工作的通知》(校政字[2018]56号)的要求及日程安排,为方便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届毕业生应退款项(校园卡余额、教材费)均退发到学生本人银行卡上。

二、在款项结清前,请各位同学不要注销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以保证退款成功。

三、我处于620日晚20冻结毕业生校园卡(21日下午16:00左右恢复正常使用),21日将校园卡余额及教材费发放至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帐户。坏卡、丢失卡(未销户)的同学可持身份证到银行销户取款。

四、因银行卡提前销户退款不成功的同学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2日上午10点后到东校财务处领取现金。

五、为了不影响正常毕业,请欠费的同学至一卡通网上缴费。

  

  

  

财务处

2018611